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文件之二
忠于职责使命 勇于担当作为
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永德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中共永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黄亮
(2021年6月23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中共永德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6年以来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向善向好,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发展。
(一)把准正确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十三届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共计69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砥砺初心使命,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坠底。积极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委先后于2019年、2020年被市委评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责任单位。坚持由县委常委领导带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把检查考核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通起来,做到以考促改、以考促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先后组织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有效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厘清职责、落实责任。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推行“六个一”防控措施和“三级预警”提醒纠错机制,组织全县220个单位(含118个村、社区)深入查找自身权力运行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深入了解全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10件10人。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适时动态更新。严把选人用人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共函复廉政意见19155人次。做实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对2016年以来新提拔、调整、轮岗、交流的845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组织签订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深化体制改革,监督质效全面提升
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改革蓝图和省委、市委、县委制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抓住转隶组建、建章立制、深度融合、全面实践等关键环节,有序推进全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的原则,撤销县监察局、县预防腐败局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局5个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1月,依法选举产生了县监委主任,任命了县监委副主任、委员,永德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改革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9个增加到15个,其中监督审查(调查)部门由6个增加到11个,执纪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监察体制改革站稳第一台阶。积极稳妥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由县监委向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2019年7月全县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正式成立,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18名,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全覆盖。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的要求,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永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撤销6个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机构,设立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划转派驻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3名编制,调剂后,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有行政编制47名,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配齐到位。建立健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改革以来,全县15个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70件,立案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
治理效能不断释放。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审查调查综合效果,实现了1+1﹥2的成效。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采取以案代训、专题培训、以考促训等方式组织全员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守职责边界,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坚持调查决策从严、审批程序从严,规范使用调查措施,防止调查权被滥用,县监委成立以来,累计开展谈话198件1104次、询问110件1317次、讯问11件116次、查询55件269次、冻结3件19次、调取188件764次、查封1件3次、扣押11件17次、搜查6件12次、留置12件13次。
(三)聚焦民生领域,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脱贫攻坚各阶段重点任务,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105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39期,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脱贫攻坚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1503个,移交相关部门和乡(镇)整改1033个,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程序处置470个。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运用“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惩治力度,查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作风漂浮等违纪违法问题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组织处理6人,问责25人,问责党组织6个,通报曝光92批次204人次;对脱贫攻坚中作风、履责、帮扶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835人。
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扛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管好用好临沧市廉洁扶贫信息公开阳光监督平台,以“互联网+实地公开”模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以公示公开倒逼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公平公正分配使用,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累计公示扶贫资金105340.18万元,受益人数达178万余人次。落实民情信息员制度,走访民情信息员243人次,了解、发现并反馈办理问题225个。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全面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和“点对点”深挖工作要求,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复盘倒查机制,先后对2018年以来的125件立案案件进行复盘倒查,对2013年以来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全力推进“破网打伞”攻坚冲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5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再深挖再彻查,对复盘出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干管权限移交上级机关5件,本级办结13件,查处“保护伞”案件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给予组织处理12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0件,均已查结。紧盯社会治安、教育、娱乐服务等领域,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进“行业清源”。
(四)突出政治体检,届内巡察全面覆盖
健全工作体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县委巡察办公室1个,设县委巡察组5个,落实巡察编制15名。充实巡察力量,择优遴选90名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协助县委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县委巡察工作成果运用规定(试行)》等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巡察机制体制,为县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遵循。
做实巡察工作。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三个聚焦”“六项纪律”,科学有序规划十三届县委届内巡察任务,先后组织开展14轮巡察,巡察党组织(含村、社区)207个,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14轮巡察中,发现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41个,提出立行立改建议179条、工作意见建议42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55件,其中: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做好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持续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推动届内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持续正风肃纪,党风政风向善向好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通过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着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收受红包礼金、公款吃喝以及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并通报曝光。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认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的“风源”“风向”,增强纠治的精准度,查处“四风”问题32件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5人,问责7人。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
稳步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追缴欠缴资金787.89万元。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6个。全力推进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谈话提醒2人。运用“源头监督”“蹲点监督”等方式,对全县41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全力保障项目推进。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从严从快处置政法领域问题线索10件,其中: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采取留置措施1件1人。扎实开展“小金库”问题、“吃空饷”问题、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执行政策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的93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向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敲响警钟。
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党章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镜鉴》《叩问初心》《政治掮客苏洪波》《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三个一”系列活动,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全覆盖。组建宣讲团,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宣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发放倡议书6400余份,推进清廉家风建设。组织拍摄反映我县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专题片《风清气正利剑悬》,以我县查处的2起教育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谁动了贫困学生的奶酪》,持续释放坚决正风肃纪反腐的强烈信号。紧跟新时代新媒体宣传步伐,开通“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优化升级县纪检监察机关门户网站,推送廉政宣传教育信息648期1851条。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作,用心用情讲好“永德纪检监察故事”,中央、省、市各类媒体采用纪检监察信息1685条(次),17幅展现永德特色的书法、绘画作品在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特色文化走廊展出,并收存入临沧市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
(六)深化标本兼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规范信访办理。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主线,健全完善《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办理、检查督办、分析研判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县级信访举报来访接待大厅,接访群众52批70人,解决群众诉求38件。在门户网站和“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上链接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部署运用,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共接收信访举报443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44件,已全部办结;涉及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20件,均按期办结。吸收10名民情信息员或群众代表参与9件信访件的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核查透明度、公信力。
加大惩治力度。将“四种形态”贯通运用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753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2.32%、29.75%、11.95%、5.98%,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99件,同比增长434.85%;立案337件,同比增长402.9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5人(其中科级干部59人),同比增长342.31%;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件9人,同比增长40%;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严肃查处县疾控中心原主任杨庆武、亚练中心完小原校长杨志军、大山中学原校长李茂强等一批教育、卫生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圆满完成省、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理念,把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工程”和“生命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底线。
发挥治本功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注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深层次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的形式向案发单位精准开列问题清单,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4份。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贯彻《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先后为3名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坚持宽严相济,做好跟踪回访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回访帮助受处分干部找“病灶”、查“病因”、开“药方”,教育引导“跌倒”干部调整心态、重拾信心、轻装上阵、积极作为,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28名。
(七)锻造执纪铁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注重能力提升。坚持党建与业务双推进,充分发挥县纪委党总支政治引领作用,以“三会一课”“干部夜校”“读书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党委、纪委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定期在总支、支部和党小组会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灵活运用“互联网+”模式,不断拓宽学习渠道,促进学习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把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作为实现干部“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重要载体和途径,组织开展学习培训68期,参训人数2300余人次,抽调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专项工作76人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机关学习培训166人次。
强化自我约束。用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内部警示教育,增强队伍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工作规则》《县纪委县监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扎牢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笼子,健全用制度管事管人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永德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三个必须七个一律不准”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思想、行为作出刚性要求,划出纪律“红线”,坚决防止“灯下黑”。
激发队伍活力。规范着装要求,持证执纪执法,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仪式感、神圣感。全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美丽化机关建设,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和机关附属工程建设,打造机关廉政文化走廊,创建机关“党建书屋”,升级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启动标准化办案场所项目前期,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认同感、自豪感。把好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培养关”和“出口关”,选调充实干部65名,不断增强队伍力量,优化干部结构,县委提拔使用纪检监察干部51名、轮岗交流50名。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56名干部先后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自然村长”。发扬“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全力“创先争优”,县纪委县监委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市级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年度综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前列,机关信访室连续两年被评为“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文明信访室”,机关扫黑办被评为“临沧市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先进集体”,6名优秀干部被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评为先进个人、业务能手,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名干部受到县委表彰。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向中央纪委对标。要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对党忠诚、为党负责,坚守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定力耐力。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不松劲、不停步,稳扎稳打、稳中求进。保持政治定力,增强信心和决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惩贪治腐的预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护航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拓宽视野、放眼全局,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在中心和大局中找准方向、体现价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旗帜鲜明为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三个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永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四、必须坚定不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只有政治品格过硬、能力素质过硬,才能忠实履行好党章、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要有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鞠躬尽瘁的精神境界和使命情怀,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做到政治过硬。大力提高斗争能力,成为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本领高强。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效正风反腐,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工作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足、站位不高、履责不力;有的党员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酒驾、醉驾、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党员干部贪污挪用、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有表现。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差距和短板,有的不知其责、不尽其责,有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履职能力跟不上体制改革和形势发展需要,一体推进“三不”的方法不多,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永德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为永德“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一以贯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真正用这一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占领思想阵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要求,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忠诚、政治担当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绝对忠诚融入血液、浸入骨髓,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坚持以党的中心为中心、以党的大局为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政治监督融入永德全力建设“三个示范区”、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全过程、各方面,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推动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依托“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源头式”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随机性、经常性、有效性。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把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扎得越来越紧,推动权力公开、透明,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
(三)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脱贫不脱监督,突出抓好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防返贫政策措施落实、发展壮大扶贫产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脱贫后续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做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要求,发扬斗争精神,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源头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村级监督方式。落实民情信息员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真刀真枪、一抓到底。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要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除“官本位”思想,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家教家风,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和“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五)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根”和“魂”,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政治立场、政治责任、政治生态,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突出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科学谋划新一届巡察任务,编制好十四届县委巡察规划,立足于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聚焦民生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运用“码上巡”、“背包巡”等做法,高质量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六)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度关注腐败低龄化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管。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坚决守住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底线。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查办案件过程变成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过程,让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统筹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和改进警示教育,弘扬廉洁文化,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对照反思,绝不当“看客”。
(七)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落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全面摸排、认真甄别,确保新进人员政治素养、道德品行、综合素质过硬。牢固树立“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理念,强化严谨、细致、务实的作风养成,做到有使命、有情怀、有担当、有纪律、有形象、有作为。积极争取支持,全力推动标准化办案场所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内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完善自身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业务双推进,践行“动车组”理念,打造坚强“战斗堡垒”,锻造一支信念更加坚定、作风更加优良、业务更加精湛、实绩更加突出、群众更加信赖的执纪执法“铁军”。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